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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邢台市南和区委关于九届市委第九轮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邢台市南和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10-12 14:21:48 阅读量:1202

2020年5月24日至6月24日,九届市委第九轮巡察第五专项巡察组对我区6个单位开展了大气污染专项巡察并反馈了问题意见,我区高度重视,主动认领,立行立改,通过三个月努力,巡察整改取得了实实在在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政治站位,切实将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后,区委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传达动员部署,成立了南和区市委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区领导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整改办),由分管副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牵总协调推进全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被巡察单位也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市委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传递压力、层层落实到位。

(二)坚持真抓实改。结合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九届市委第九轮巡察第五专项巡察组巡察南和区大气办等六个单位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将整改任务分为三类: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雷厉风行、立行立改;对需要逐步解决的,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完成时限,细化进度要求,跟踪要账;对需要标本兼治的,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实效。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市委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巡察组反馈问题,逐一核查,厘清责任,问责突出少而精,明确到具体人员,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针对反馈问题追责问责22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16人。

二、坚持立行立改,切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市委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巡察组共交办问题4个方面26项,目前已整改完成22项;剩余4项问题逐一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正在积极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方面

1.针对“组织学习不系统,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没能更好的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领谋划工作,没有能运用理论成果深入研究如何治理大气污染问题”问题。

此问题已立行立改。坚持大气污染治理每日晨会、半月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乡镇党委会、区直单位党组(党委)会集中学习等,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工作部署,统筹安排全区大气污染治理各项工作。

2.针对“《南和县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强化攻坚方案》下发后,部分单位没有及时召开党组班子会议进行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没有制定本单位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强化攻坚方案”问题。

此问题已立行立改。区发改局、科工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等责任部门对《南和县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强化攻坚方案》进行传达学习、研究部署,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落实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针对“住建局2018年“气代煤”项目省、市两级入户管线补贴2000万元闲置至今”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区住建局已聘请会计事务所对2018年燃气企业提供的燃气管网施工资料、决算书等文件进行了审核。目前2000万入户管线补贴已全部拨付至燃气企业。

4.针对“对照市、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安排,在抓落实、督实效上存在不足,所承担部分工作进展缓慢”问题。

此问题已立行立改。区大气办已对《南和县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强化攻坚方案》主要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对各责任单位承担任务实施项目化管理,每半月调度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安排部署落到实处。

5.针对“大气办未在3月底前完成长红玻璃有色烟羽治理验收工作,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备安装工作进展较慢”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按照《南和县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强化攻坚方案》要求,3月底前完成长红玻璃有色烟羽治理验收工作,6月底完成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备安装工作。因受疫情影响,上半年施工进展慢。企业包联领导韩明智同志调研督导、指导帮扶35次,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长红玻璃有色烟羽治理建设进度。目前,长红玻璃已完成有色烟羽治理工作,并通过验收。根据省市最新要求,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系统需改为移动式遥感监测和黑烟抓拍系统,现已完成安装并联网。

6.针对“发改局对2019年收缴的散煤处置不及时,河北丰河物流公司堆存散煤332吨”问题。

此问题正在推进整改。已找到散煤处置企业,经市发改委沟通协调,与沙河建投热电厂达成初步处置协议,但《散煤处置协议》需建投热电总部盖章签批,已提交至建投热电总部公司。同时,制定了《劣质散煤处置办法》,全面规范劣质散煤处置流程。

7.针对“科工局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跟踪督办不够,没有及时掌握工作的推进情况”问题。

此问题正在推进整改。责令区科工局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的通知》,对照市定120辆推广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责任乡镇和部门每月上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掌握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进展。目前,新能源汽车替代任务已完成52辆,剩余任务正在加快推进。

8.针对“交通局推进重型柴油车OBD监控系统安装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区交通局召开全区重型柴油货车OBD安装工作促进会,与所有运输企业签订了责任状,压实责任。同时,组建环保宣传小分队,到全区52家汽车运输企业逐企宣讲大气污染治理政策,截止目前,OBD监控系统共安装1782辆。

9.针对“住建局承担的城西经济开发区蒸汽管网铺设工程进展较慢”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由区住建局安排专人盯守,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8月20日项目已完工。

10.针对“市场监管局牵头推进“气改电”工程进展较慢,城区餐饮、洗浴等新开业门店36家中有20家没有使用电力能源”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涉及新开门店20家中有4家餐饮单位已停业,其余16家餐饮单位已于10月底前全部接通完成。

11.针对“大气办作为大气污染治理牵头部门,组织协调不充分,督办调度力度不大。个别职能部门整改被动应付,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有效合力”问题。

此问题已立行立改。严格落实《南和县2020年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工作调度约谈问责办法(试行),坚持半月例会考核制度,严格奖惩考核。同时,加大督查力度,强化24小时巡查督导,发现问题区大气办第一时间在“区环保工作微信群”进行通报,交办职能部门整改,并建立整改台账,对问题严重或履职不严的部门和人员,严格提交追责问责。

12.针对“南和县2019年因空气质量考核落后被扣缴生态补偿金1500万元。5月4日至6月17日,南和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半月考核全市排名连续三次后五”问题。

此问题已立行立改。生态补偿金1500万元已补缴完成,并认真汲取“全市考核连续三次后五”教训,先后制发了《春夏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方案》《南和区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邢台市南和区生态环境治理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强化长效管控,改善空气质量。9月23日,又印发《邢台市南和区关于打赢大气污染治理秋冬季攻坚战和春夏季防御战工作实施方案》,提前谋划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彻底扭转我区“灰色四月、黑色五月”被动局面。

(二)关于落实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职责和监管责任情况方面

13.针对“今年5月,邢台市大气执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82个,巡察发现大气污染问题14个。有些企业不按要求安装治污设施,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有些企业批建不符或未批先建。建投热力河北清洁有限公司南和分公司供热隔压站项目存在未批先建问题,南和县彦杰建材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扬尘严重;巡查现场发现,河北茂盛等企业物料露天堆放、苫盖不严”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经查,建投热力河北清洁有限公司南和分公司供热隔压站项目为民生工程,由建投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热源(蒸汽),基本无污染,因疫情影响未及时办理环评手续,目前,该项目环评已批复。对彦杰建材立案处罚3万元,责令企业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厂区扬尘管控措施,已整改完成。河北茂盛料场周围建有防尘网,取料断面设有抑尘网,取料后及时进行遮盖,同时责令企业建立精细化、常态化管理制度,严格降尘抑尘,已整改完成。

14.针对“科工局牵头金江电气等三家污染企业退城搬迁进展缓慢,对工业料堆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现场检查次数少,检查台账不健全”问题。

此问题正在推进整改。已制发《南和县城区企业退城搬迁实施方案》,目前,隆顺玻璃已关停,正在开发区选址;柏曼饲料搬迁至贾宋镇华兴宠物食品企业院内,原厂已停产;金江电气正在开发区选址。责令区科工局对全区28家工业料堆企业,特别是5家重点工业料堆企业进行严格监督检查,明确专人分包,健全完善检查台账,切实推动企业退城搬迁工作有序开展。

15.针对“住建局对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不到位,阳光上和等工程部分场地苫盖不严”问题。

此问题已立行立改。对全区26家受监工地,责令区住建局分别明确1名监督员和1名扬尘巡查员,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监督管理。同时,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严肃查处。对阳光上和工地存在部分场地苫盖不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对该项目监管人员白叶凌进行了提醒谈话。

16.针对“市场监管局对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运行情况监管不到位,对新开业饭店监管滞后”问题。

此问题已立行立改。制发了《邢台市南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制度》《邢台南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增餐饮服务单位监管工作制度》,在前期排查整治基础上,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全区所有新开业饭店进行再摸排,在用餐高峰时段开展不间断巡查,确保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并督促其及时清洗维护。

17.针对“交通局重型柴油车污染管控不严,尾气检测点位设立不足,5个检测点中只有1个检测点设有尾气检测设备,未做到应检尽检。对停车场管控不严,巡查发现亚平物流园停车场扬尘较大”问题。

此问题已立行立改。进一步优化检测点位布局,撤销岗上路检路查点位,目前,4个点位中3个固定点位全部配备检测设备和人员。对亚平物流停车场进行查封,约谈企业法人,同时,对全区停车场进行不间断巡查,确保不出现违规停车场,杜绝违法停车现象。

18.针对“个别环保工作人员监管不深入现场,对监控室在线数据与现场抽样检测数据比对次数少,企业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未被及时发现,南和县城区热力有限公司在线监测数弄虚造假被环保部查处”问题。

此问题已立行立改。实施企业在线数据监测24小时巡查,明确专人负责,每日报告情况,出现问题及时查处。组织开展了涉气企业现场监测行动,确保在线设施运行正常。针对热力数据造假问题。2017年4月17日,对南和县城区热力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产整顿,罚款100万元,并对责任人进行了刑事拘留。给予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赵俊杰、职员任振民行政警告处分。

19.针对“大气办对企业治理帮扶指导不够,企业治理进度慢、成效不高”问题。

此问题已立行立改。结合“万人进万企”活动,开展了企业常态化帮扶监督巡查,对企业实施结对帮扶,建立帮扶台账,确保帮扶成效。同时,针对区17家重点排污企业,优化调整处级、科级干部包联责任分工,进一步强化现场指导帮扶,确保企业超低排放和深度治理等措施落实到位。

20.针对“2019年11月份,志敏加油网点因证照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被发改局罚款1万元,并被责令停业整顿。今年3月21日,大气办排查发现该加油站管道渗油,被发改局查封,6月8日巡察现场发现该加油站未整改到位仍在经营”问题。

此问题已立行立改。已对志敏加油网点设施进行拆除,停业整顿,正在办理地址变更手续,并责令责任部门和属地乡镇加强常态化巡查监管,严禁擅自经营。同时,举一反三,利用1个月时间,对全区所有加油网点进行全方位细致排查,制定《成品油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21.针对“执行工作纪律不严。对违法违规排污企业执法不严,存在该处罚不处罚问题。2020年3月市新闻督查发现山水润城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尾气净化装置问题,未按要求作出处罚,县生态环境分局被通报”问题。

此问题已立行立改。生态环境分局坚持每周一、三、五召开执法人员调度会,严格执法纪律,打造廉洁奉公、纪律严明、务实高效的环保队伍。针对山水润城项目问题,2020年5月,生态环境分局对该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尾气净化装置问题进行立案处罚,罚款5000元,给予执法人员程天赐通报批评。

22.针对“市场监管局2018年全县洁净煤保供配送23233.7吨未进行招标。发改局2019年全县洁净煤保供配送6939.2吨未进行招标,丢失2017年“气代煤”台账资料”问题。

此问题已立行立改。一是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制定了《邢台市南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流程和规定开展工作,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发改局对丢失2017年“气代煤”台账资料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采取补救措施,根据2017年“气代煤”台账的电子资料,补齐2017年“气代煤”台账材料,并安排人员做好资料保管工作。同时,提前谋划2020年洁净煤保供招投标工作,目前,招投标申请报告已报经区政府同意。

23.针对“住建局个别大额资金党组会议记录未记载”问题。

此问题已立行立改。区住建局已对当时党组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同时,召开专题会议,严肃工作纪律,完善制定了《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制度落实,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四)关于环保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24.针对“近三年环保部督察督办大气污染问题123个,省级督察督办问题274个,市级检查发现问题123个。我组对以上问题进行了抽查,发现2项问题未整改到位。一是2019年省政府督查反馈“生态补偿金问题”整改进度慢,今年5月被市环保办通报。二是发改局推进“公转铁”建设进度缓慢。按要求2019年12月完成建投热电厂铁路运输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工程建设,但未验收通车”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生态补偿金1500万元已补缴到位。二是由区发改局成立“公转铁”项目协调小组,2020年5月22日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7月20日向北京路局公文办上报了正式竣工验收申请,专用线和翻车机先后于2020年8月13日、9月7日通过北京铁路局验收,现专用线、翻车机及配套工程已全部建成投运,实现了铁路运煤直达互通。

25.针对“仅就事论事,就问题整改问题,未能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致使同类问题发生”问题。

此问题已立行立改。对环保部、省、市三级环保督察检查反馈问题进行了再梳理,针对问题全面自查,举一反三,确保各项工作抓深、抓细、抓实,同时,严格落实《南和县2020年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工作调度约谈问责办法(试行)》要求,依据上级督查问题数量和整改质量,严格责任追究,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6.针对“2018年12月,南和县澧河桥施工工地因道路未硬化,扬尘严重,交通局被第三轮市级督察通报进行了整改,2019年3月,同一施工项目又因土堆未苫盖,被五轮市级督察通报”问题。

此问题已立行立改。区交通局制定了《邢台市南和区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管理办法》,每个工程明确1名科级干部和1名工作人员包联责任,加大交通工程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不间断、不定时进行督查检查,确保不出问题。

三、坚持善作善成,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持续推进,巩固成效。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未完成整改的事项,明确工作责任、推进举措、完成时限,确保销号;对需长期坚持的,加强日常监督,确保执行到位。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列入区委、政府督察室专项督察范围,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任务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慢作为、不作为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按要求落实到位。

(三)举一反三、长效管控。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建立的规章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无死角、全覆盖的生态环境再排查再整治,对新发现问题台账管理,不整改不销号、不落实不撤兵,推进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中共邢台市南和区委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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