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委第三市县联动巡察组向河郭乡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邢台市南和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12-04 11:50:11 阅读量:1301

2020年12月2日,市委第三市县联动巡察组向河郭乡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三市县联动巡察组有关成员,南和区委常委、组织部长范燕惠,南和区委巡察办主任郭晓明,河郭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两代表一委员出席会议。市委第三市县联动巡察组组长甄更礼主持召开向河郭乡党委书记的反馈会议,之后,甄更礼组长代表市委第三市县联动巡察组向河郭乡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区委常委、组织部长范燕惠传达了钱三雄同志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郭晓明主任传达了区委胜敏书记在书记专题会议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河郭乡党委书记王军强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最后,区委常委、组织部长范燕惠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29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三市县联动巡察组对河郭乡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监督检查河郭乡党委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12月2日,区委书记专题会议专题听取了市委第三市县联动巡察组对河郭乡党委的巡察情况汇报,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甄组长在反馈时指出,近年来,河郭乡党委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总要求,坚持“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出特色”为主线,以基层党建、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等为重点,全面开展各项工作,维护平安稳定大局。2017年以来连续两年被评为“实绩突出乡镇”,荣获“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乡党委书记王军强同志政治站位高,工作思路清晰,有较强的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但巡察发现乡党委还存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扎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足,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等方面的问题。

甄组长提出了三点整改建议: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四个意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落实省委“三六八九”、市委“一三五十”工作举措。二是要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完善党委议事规则,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三是要切实履行“两个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成员和村级领导干部存在的廉政风险,加强对重要岗位、重要环节的监管,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加强“三资”监管,有针对性地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经费使用监管。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范燕惠同志对加强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当作一次洗澡治病、优化政治生态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举一反三,认真对照,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不再反复出现。三是统筹结合,相互促进,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作风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保质保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河郭乡党委书记王军强表示,河郭乡将从三方面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全盘认领整改清单,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二是聚焦问题,找准“症结”,立行立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全力破解整改难题;三是综合运用巡察成果,抓好结合,强化引领,全面转化整改成果。河郭乡党委将以更好的工作状态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更好的姿态落实市委九届八次全会要求对标“一三五十”精神,以更好的面貌推动河郭乡各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在全乡形成干事创业、风清气正、敢为人先、比拼赶超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工作氛围,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0年12月3日

 

分享到:

©中共邢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邢台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400473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