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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邢台市南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关于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和区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3-22 11:37:27 阅读量:136

根据区委部署,2023年5月15日至7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邢台市南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9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逐项认领、照单全收,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在推进发展上取得实效。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巡察整改工作,设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巡察整改的专门机构,落实巡察整改的具体工作。研究制定并印发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制定巡察整改责任清单,建立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局党组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查摆认领问题,带头抓好问题整改,切实做到以上率下、当好表率。各分管副职具体抓好分管股室整改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在全局形成了上下联动、主次分明、通盘协作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


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存在不足”问题。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对2023年学习资料进行全面再梳理,整理出完整的学习资料;制定了2023年学习方案,将学习内容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确保应学必学,并严格按照要求从严落实学习制度。二是2023年6月25日土地日前后已组织专业人员到农村、乡镇宣传土地法规政策。5-8月份,我局创新工作举措,抽调执法、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林业等科室业务骨干,组建了政策宣讲团,把理论宣讲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相结合,开展“自然资源微课堂”授课,进入乡镇村庄宣讲国土执法、耕地保护、林长制落实等系列自然资源知识,帮助基层解惑答疑,并就基层案例进行针对性分析讲解。该工作举措受到基层乡村干部的好评,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干部相关理论知识,为工作更好开展奠定了基础。计划明年6.25土地日继续深入农村、结合乡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同时,做好线上线下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留好各种影像资料,特别是在基层宣传的影像资料。

2.针对“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经常,持续开展有差距”问题。我局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自查整改,并将党史学习纳入学习日程,通过“回炉”学习,打实打牢学习成效。对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工作进行重新梳理,形成完整的活动清单,并将该活动纳入常态化工作。

3.针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立足‘三新一高’决策部署落实存在不足”问题。一是全力保障我区项目用地需求,2023年上报审查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面积2261亩,保障了省市重点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同时,经过梳理,全区共梳理形成60余块可利用地导览图,供区委、区政府了解相关地块信息。二是①佳鑫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原地块已转让给河北耀宠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现已经开工生产。②永佳薄板地块由开发区加快引入企业入驻。③贾宋原板材产业聚集地已拆除土地100余亩。

4.针对“三思镇工业园循环园区土地现场工程车拉土埋坑,尘土飞扬,无任何防尘设施和防护措施”问题。三思镇工业园循环园区内涉及土地已划拨道路绿地3宗、出让工业用地1宗(建材市场)。土地供应后施工建设中涉及环保问题已由项目用地单位按照大气办相关要求落实防控。

5.针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闲置多年石油公司土地,规划利用不到位,协调不积极,截至目前该土地没有利用起来,地上建筑物破烂不堪,影响我区东出口整体形象”问题。已协调阎里乡与石油公司达成收储协议,待资金拨付后即可收储。

6.针对“对内设股室管理体制和机制不健全,履行指导督导职责不到位,工作出现‘中梗阻’,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全区所有不动产登记备案,人员少,力量薄弱,工作被动滞后;区林场存在国有土地承包履职不到位,资金管理混乱,土地承包费拖欠”等问题。关于不动产人员少、工作被动滞后问题:一是向政府汇报,解决人员问题。同时从单位内部往不动产中心增派1名人员。二是建立AB岗制度,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关于林场有关问题:一是对今后新发包的林地,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确保林地对外发包程序规范、公平、合理。二是对资金管理方面要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支出手续。三是对土地承包费拖欠问题,经专题场长办公会研究,对不按时缴纳承包费的经催收无果的,依法通过法律手段,终止合同追缴欠款。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1.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细不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只是传达中央省市区委文件精神,没有结合时间节点开展廉政提醒和警示教育”问题。一是将廉政警示教育作为会议必有议题。二是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纠正四风、作风整治相关制度措施。三是定期开展警示教育会和廉政提醒。

2.针对“主管负责人对批后供后监管土地相关数据和项目进展情况不了解,不能深入实地和工地掌握一手资料”问题。一是建立完善科室巡查制度,领导每周不少于两次进行巡查。主管负责人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二是对主管的业务人员每月组织业务培训,并与市局、兄弟县市进行沟通、学习;三是制定完善科室巡查制度,主管负责人每周下基层进行巡查不少于两次;四是对涉及法律不明确情况向律师咨询学习。

3.针对“单位4名工作人员存在不规范报销差旅费”问题。一是单位4名工作人员不规范报销的差旅费,已退回国库。二是完善财务管理机制,明确差旅费报销的申请、审批、核销流程和标准,规定必要的申请和审批文件,确保各环节的规范和透明。三是明确差旅费的审批权限,确保足够的控制措施和审批人员的责任制约束,防止滥用权力或者违规操作。

4.针对“牵头作用不明显,对群众反映的诉求问题不用心、不研究解决”问题。一是按照《南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南政字[2017]53号),当时成立了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住建局、国土规划局、环保局、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具体负责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的协调解决。我局已与住建局沟通,由住建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拿出意见办理,待前期手续完成后,我局配合办理不动产登记。二是与交通局家属楼及未办证小区住户积极沟通,制作明白纸,告知需准备的资料。

  5.针对“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答复不及时,办理不到位”问题。未利用地盘活利用事宜,目前已经省政府批准征收完成盘活。“关于闲置企业土地腾笼换鸟”的建议,我局已对全区进行闲置土地清查摸排,由各乡镇、开发区对辖区企业进行摸排,我区未发现土地闲置情况;关于企业闲置建议应由属地政府或开发区进行处置。经与代表进行沟通,代表答复表示满意。

6.针对“不动产登记中心原负责人鹿某私自行使公权力”问题。一是区纪委、监委已于2021年8月19日给予鹿某政务撤职处分,我局将其从不动产中心调离到局其他岗位上。二是加强对不动产中心的管理,由主管领导加强审批管理,防止再出现问题。三是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引以为戒。   

7.针对“负责贾宋镇片执法人员在处罚贾宋镇小博士幼儿园违法占地和村民陈某非法占地时低于规定处罚标准,处罚文书时间顺序颠倒”问题。一是执法人员张某在处罚小博士幼儿园和陈某非法占地时,一般农田的处罚标准低于《河北省国土资源行政裁量权》的规定,且文书时间错乱。其行为已违反工作纪律,已被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加强所有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所有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8.针对“局机关和林场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完善财务管理机制,明确差旅费报销的申请、审批、核销流程和标准,规定必要的申请和审批文件,确保各环节的规范和透明。二是明确差旅费的审批权限,确保足够的控制措施和审批人员的责任制约束,防止滥用权力或者违规操作。三是林场问题,款项为劳务派遣公司收取的每人每月180元管理费,在为林场开票时将工人工资和管理费一并开出,系劳务派遣公司开票不规范,已函告劳务公司整改规范,将用工费用一并开出,不再细分工人工资的管理费,林场也对财务进行规范。

9.针对“林场2022年2月8日、2023年3月20日支付邢州报费用”问题。此报为邢台日报副刊,今年已开会研究决定,改订成三级党报。原邢州报林场已发放给种植户学习,防止浪费。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针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工作不规范、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相关学习方案,加强党建工作,严格按照要求从严落实。二是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填写完善好党支部手册。三是严格按照组织部门通知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规范程序,做好记录。四是按规定动作开展谈心谈话,党组书记带头谈,党支部委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沟通思想,发现问题,化解矛盾,增进团结。五是经查党支部手册记录的是投票结果,不是最终审核上报结果,属记录错误。对审核把关不严和记录错误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今后将严把审核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2020年10月14日支出费用用于购置办公设备,无党组会议记录研究决议该事项;2020年12月15日支出费用用于委托业务费,合同与会议记录内容不一致;林场与承包户签订承包土地协议超过《合同法》规定时限问题。一是购置办公设备费用已上党组会研究,在会议纪要中体现。二是合同与会议记录不一致是由于工作粗心疏忽,今后加强财务人员学习,健全财务制度。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性质和数量等具体事项界定清晰明确,做到细化、量化。四是已聘请律师对所有承包合同进行规范。

3.针对“2020年发展刘某为预备党员,2021年转正时,无党员转正会议记录,党费收交不及时”问题。完善转正会议记录。同时,党总支组织第一、第二党支部重新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指导手册,确保入党程序合规,资料齐全,并按要求每月收缴党费。

4.针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在管人、管思想、管纪律上抓的不紧不严”问题。一是制定措施开展作风纪律整治;二是其他3人已通报,完善党支部记录手册,定期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资料,加强资料档案保存,结合单位实际重新梳理制定2023年廉政风险清单,建立权力运行动态监控机制,定期排查、调整防控措施。   

5.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只是日常常规监督检查,针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要职能权力廉政风险点专项监督缺少资料支撑”问题。一是制定计划,联合纪检组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加强对重要职能权力廉政风险点的监督。二是不定期开展督察,听取重要职能科室汇报,查找问题,强化监督。

6.针对“2019年市委巡察组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巡察发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扎实”等问题,本次巡察又发现该单位存在学习心得体会有抄袭现象,党组研究党建工作少,“三会一课”执行不严格,党费收缴不及时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一是针对学习心得体会抄袭的问题,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重新提交了心得体会。研究制定了党建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好“三会一课”等工作,按照要求收取党费,不再出现党费收缴不及时问题。二是研究制定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同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资金支付制度,严把资金支付有关附件等支出手续审核关,对不符合支付条件的资金坚决不予支付。三是已依法供地,消除了违法状态。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建设经济强区、美丽南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一)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不断完善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坚决把整改工作抓牢抓实,确保巡察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问责,及时消除隐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充分发挥局纪检室统筹监督职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制。将监督问责作为一面镜子,促进广大干部廉洁从政,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营造我局政治生态上的绿水青山,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实干担当,敢于碰硬,勤政务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整改成果。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坚持把建章立制贯穿整改工作始终,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不断促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4561500;邮政信箱:南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党委;电子邮箱:nhxgtghj@163.com。

 

                                                                                                                                                                                                       中共邢台市南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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