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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向全区36个承担营商环境职责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南和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4-30 10:36:25 阅读量:674

根据区委部署,4月28日,区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向全区36个承担营商环境职责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副区长刘岩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组长冯存方同志传达了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向全区36个承担营商环境职责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

冯存方在反馈时指出,各乡镇和区直相关单位能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和市区有关工作要求,立足本职工作,履职尽责,服务市场主体和群众,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努力做好、做强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巡察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个别单位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学习不透彻,贯彻不到位,与实际工作联系不紧密;在“六稳”工作、“六保”任务落实上还存在差距;“放管服”工作存在不足,个别单位减环节和事项限时办理还存在不规范问题;将优化营商环境贯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

冯存方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省市区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要求。二是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和任务,各单位、各乡镇党组织要履行营商环境主体责任,把营商环境当做政治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树立大抓营商环境鲜明导向,切实做优做强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信用环境、金融环境各项工作。三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对号入座,主动认领,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对一进行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在全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共同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刘岩斌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要坚持刀刃向内,找准影响营商环境的症结所在,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病因,对症下药,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二是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所有被巡察单位要增强整改的自觉性主动性,迅速行动,积极作为,要规范整改程序,更要保证整改质效,把整改落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的务实举措,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三是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本轮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的责任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对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到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部署,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要坚持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健全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以扎扎实实的行动不断营造尊商重商亲商安商的浓厚氛围,培育风清气正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以精准务实的整改成效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奋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会后,区委巡察办开展巡察组作风纪律后评估。

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王芳、区监委委员柳进辉、区委组织部三级主任科员薛运波、36个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区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副组长,区委巡察办、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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